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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歲少女主動獻初夜,無經驗男網友「插錯窿」,最終俾女仔告

16歲少女主動獻初夜,無經驗男網友「插錯窿」,最終俾女仔告

台灣新竹一名就讀國三(16歲)的少女小愛(化名)半年前認識林姓網友,二人經常有曖昧對話。

小愛日前獨自騎了3小時單車到林男住處主動獻出第一次,沒想毫無經驗的林男,竟然因為「插錯洞」,事後造成小愛排便不順而怒告。

但檢方調查發現,小愛事後發給林男的簡訊中「好尷尬喔,怪你啦,害我現在排便不順,誰叫你插錯地方,快虛脫了…..」等內容,認定不像遭硬上,將全案不起訴。

小愛是在去年2月透過網路認識林男,她指控去年9月林男邀她到住處,就將她拉進房內脫光衣,插入她“菊花”硬上得逞。

▲無經驗的男網友面對國三女主動獻出初次,竟搞錯位置插錯洞。 (示意圖)

但林男聲稱是在小愛同意下發生關係,且當天是小愛自己打電話說要到他家,而且還是自己騎單車過來的。

林男聲稱,小愛到房間後,彼此先以言語互相挑逗,他有問小愛OK嗎?她說OK二人才繼續,當時小愛是趴著的姿勢,也是第一次發生關係的他卻疑似搞錯地方,讓小愛頻說很痛,後來小愛才說應該是插到她“菊花”。

不過小愛在與林男發生關係當晚回家後,還傳簡訊表示:「我到家了,好尷尬喔,怪你啦,害我現在排便不順。」、「誰叫你插錯地方!快虛脫了!」

▲台灣新竹地檢署外觀。

檢方從二人對話內容發現,二人在發生關係之前,已討論可能發生關係話題,事後2人仍保持聯繫,顯然2人關係仍屬正常,客觀上實無法認定有強制發生關係情事。

此外,檢方認為,二人有過親密身體接觸,且發生關係,若小玲遭硬上或其他壓製手段為之,其身體理應因而或多或少受傷,然驗傷結果其身體均無明顯外傷。最後檢方將全案不起訴處分。